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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5月8日至29日,其中5月8日至21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5月25日至29日由学校开展集中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专项检查
1.院级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2.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情况检查;
3.学业预警情况与帮扶成效情况检查。
(二)常规检查
1.各类教学材料、试卷的归档情况;
2.本学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
3.高级职称教师给本科生上课实施情况;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开展情况;
6.教师同行相互听评课、学院领导听课、督导听课。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各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对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存在问题并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后,将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自查情况表(PDF版)于5月21日17:00前提交至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邮箱:pgb@henu.edu.cn。
(二)学校检查:教务处组建教学检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抽取教学单位,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反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如实反映教学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重点排查教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教学工作提质增效。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完成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联系方式
教学质量监控科电话:0371-22866084、0371-65207778;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附件:河南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表
教务处
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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