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及质量年报编制相关要求,现决定启动该两项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数据采集工作领导组
组 长:阚云超
副组长:张向东
成 员: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组织部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处 教务处 人事处 学生处 总务处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校团委 研究生院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图书馆 人文社科研究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招生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校友工作与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医学院 体育学院 国际汉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任新会
联系人:郝继伟, 联系电话:22866084
二、工作内容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主要内容为学校办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采集数据按照表格内容分为通用篇和特色篇两部分,其中通用篇部分:学校基本信息(14张表)、学校基本条件(11张表)、教职工信息(11张表)、学科专业(5张表)、人才培养(7张表)、学生信息(21张表)、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5张表),共74张表;特色篇部分: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11张)、医学专业情况补充表情况补充表(16张)、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2张),共29张表,总计103张表。2021年数据采集要求与2020年相比,增删了部分表格,少数表格统计内容发生了变化,具体内容在《2021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变化情况汇总》(附件4)中进行了标注。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工作内容包括质量报告数据表格的采集和质量报告内容的撰写,其中采集数据表格共25张;内容撰写分为八个部分: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单位要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成就、亮点和经验,全面展示统计时间段内的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
3.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与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相关的表格模板均对采集内容的时间要求进行了标注,采集时按照相应的 统计时间进行数据采集。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任务分工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见:附表1;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见:附表2;
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撰写任务分工见:附表3;
每个表有牵头单位和若干协作单位,协作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填写涉及本单位数据的表格,牵头单位在收齐各协作单位填写的表格并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填报,质量年报填报表格只进行线下填报,不进行网上填报。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10月8日)
1.各单位安排数据采集员、数据审核责任人(班子成员)各一名,报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
2.数据采集员于10月11日前到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行政楼342房间)领取相关材料;
3.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按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明确本部门的填报范围和各项指标,明确数据采集人员,各有关部门负责采集工作的人员务必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该指南中的每一项指标要求和范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数据采集阶段(10月8日—10月28日)
1.各相关单位全面、完整地收集数据,对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并按照规范格式填写数据表格。
2.填报系统中包含12张“基础数据表”,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它表格数据关联调用,是整个填报工作数据录入的基础,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因此填表顺序号小的表填完后方可填写顺序号大的表,故对各表格填报时间计划如下,请各填报单位按计划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10月13日前:完成录入顺序为1的表格,表1-2(组织部);表1-3(组织部)。
10月14 日前:完成录入顺序为2的表格,表1-4-1(教务处);表1-4-2(教务处)。
10月18日前:完成录入顺序为3的表格,表1-3-1(医学院);表1-5-1(人事处);表1-5-2(人事处);表1-5-3(人事处);表1-5-4(医学院);表1-6(教务处);表1-7-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表1-7-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0月28日前:完成剩余表格。
注: 未写填报顺序的表,与其他表格无关,只需按照表格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统计,可随时填报;
(三)数据审核、上报阶段(10月28日—11月15日)
1.数据采集办公室将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各相关单位根据审核意见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数据;
2.数据采集办公室将经过审核的数据提交领导组审阅,经领导组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平台。
(四)质量报告编制(10月8日—10月30日)
各职能部门依据《河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河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见附表3、附表2),撰写学校质量报告相关内容,采集相关数据,报告及表格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342房间,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dxzpk@126.com。
五、工作要求
1.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为基本依据,保证数据准确、完整。
2.请各填报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各协作单位提供的数据,必须经过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加强数据采集和质量报告编写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保证工作质量。
3.相关学院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确保师范专业数据、医学专业数据、工科专业数据准确无误,为专业认证工作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六、工作平台
1.填报平台
河南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网址:http://jxzt.henu.edu.cn/login.jsp。
2.综合服务系统
河南大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综合服务系统:http://172.32.1.12:338/
3.交流平台
河南大学数据采集微信群:2021年河南大学数据采集。
届时邀请相关人员加入“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微信群”,以便填报过程中交流与协调,填报期间会将有关资料、数据采集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上传到微信群里共享,请相关人员人及时关注微信群信息。
附表1:河南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工
附表2:河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任务分工
附件3:河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
附件4:2021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变化情况汇总
附件5: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
教务处
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