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院(部)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开展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督导机制和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结合学校和学院(部)2024年度工作要点、学院(部)督导工作办法等,认真谋划本学期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4月9日前将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报送至教务处。

、报送方式

请将教学督导工作计划PDF电子版(教学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及WORD版发送至评估办邮箱:hndxzp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相关要求

1.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应包括教学督导的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可执行、可落实。

2.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要结合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督导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深入开展;要结合上学期专项检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举措,并确保计划切实可行、取得成效。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认真制定并执行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确保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与总结将作为学院督导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并报送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联系。

附件:河南大学院级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处

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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