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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老师们、同学们:

    我校即将于9月14日迎来新学期上课第一天,为了稳定开学初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新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

    一、  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本阶段教学检查,学校成立以阚云超副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检查组,重点检查学校公共教学环境,各学院就所辖教学环境及教师授课准备情况开展自查。

    检查内容如下:

    1. 公共教学环境

    学校检查组将于9月12日前深入公共教学楼周边、教室、运动场等教学场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公共教学楼周围卫生环境,公共教学楼多媒体设备及教学软件调试情况;检查公共场所消毒、防疫物资配备情况。

    2、教学单位教学环境

    各教学单位请提前对所辖教学场地、实验设施等进行自查,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正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各教学单位要依据教学任务,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认真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特别是新进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外聘教师以及职能部门兼职教师,应包括教案、教学大纲、课件、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检查教研室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与活动记录。

    4.学生学前准备

    每个学生要提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课表,确认上课地点,了解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好各门课程教材等。

    二、  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工作

    本阶段教学检查采取校院二级联合检查的方式,学院自查为重。学校成立以阚云超副校长为组长,由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组组成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组,负责检查各单位课堂教学情况。

    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开学初的教师上课、学生出勤情况;

    2.检查教室安排、教材及教学设备等情况,是否存在教室冲突或超员等情况,是否存在学生缺少教材的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调停课、旷教、迟到和提早下课情况,教学计划执行进度是否与教学实施情况一致,如有迟到、私自调课等现象者,将按照《河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教务处

                             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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